初領、補領國民身分證請備妥下列文件:
1.戶口名簿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。
2.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。
3.須核對本人容貌。
換領國民身分證請備妥下列文件:
1.國民身分證正本。
2.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或數位相片。影像須為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彩色,脫帽、未戴有色眼鏡,眼、鼻、口、臉、兩耳輪廓及特殊痣、胎記、疤痕等清晰、不遮蓋,相片不修改,足資辨識人貌,直 4.5 公分,橫 3.5 公分,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 3.2 公分及超過 3.6 公分,不得使用合成相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