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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首創平埔族群民族別認同註記

【受理對象】

  • 已有「熟」註記者(市定原住民)。
  • 祖先日本時期種族為「熟」者(平埔族)。

【受理機關】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

【申請人】本人(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)、受委託人

【應備文件】

  • 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  • 聲明書(如相關檔案)。

【可註記民族別】依申請人聲明書所載自我認同之民族別註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