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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歸化後新住民申請就讀大學說明」及「115學年度學校辦理招生一覽表」

教育部於109年12月7日訂定發布「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」,依「國籍法」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申請歸化經許可之新住民,得以「申請入學」方式繼續街接我國高等教育,提供歸化後新住民更友善多元的升學管道。115學年度辦理新住民招生管道之大學校院總計70校。

詳細資訊請洽教育部(02)7736-66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