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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,預定於103年12月1日起實施

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,說明如下:

(一)取消戶口名簿版本名稱,於戶口名簿不再列印甲式、乙式、丙式或丁式,以「現住人口、省略記事」作為核發基準,由申請人選擇是否列印非現住人口或記事,經組合包括4種態樣:

  1. 現住人口省略記事。
  2. 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。
  3. 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。
  4. 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。

(二)於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驗資訊下方增列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警語,使用文字「本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。」

(三)版本簡化前已核發之新式戶口名簿4種版本(甲式、乙式、丙式及丁式),仍可供機關查驗使用。

(四)預定於103年12月1日起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