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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您!請勿任意寄送各類動植物產品來臺,以免收件人觸法而受罰。

為確保我國農業生產安全,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時,應符合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」及「植物防疫檢疫法」等相關規定,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或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者,最高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。

有關「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」,請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下載。

為維護我國農畜產品之安全,請旅客切勿隨意攜帶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,如有必要攜帶者,請事前洽詢相關檢疫規定,並於入境時程時向海關或本局申報檢疫,如未主動申報而被查獲者,將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之罰鍰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關心您。

非洲豬瘟七國語言合一文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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