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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姓名變更

  • 發表人:蔡先生
  • 發表時間:106-06-30 02:59

請問如要改名字需要帶那些東西去申辦?

  • Re:姓名變更
    • 回覆者:
    • 回覆時間:

    1.姓名變更應由本人辦理,未成年人應由法定代理人辦理,當事人國民身分證(未領證者以戶口名簿代替)、戶口名簿,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、二年內相片1張(符合國民身分證規格),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單方申請,須另附他方之同意書。
    2.變更姓名應查詢無不得改名之情事,由戶政機關代查後始得改名,如有配偶、子女者,應隨同變更關係人姓名,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需隨同換發,可攜帶關係人、國民身分證、戶口名簿一併換發。如仍有疑義,請電洽本所06-27044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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